老K還滿喜歡這則新聞,大家這樣同心協力完成一件事情。
而且又是老K最喜歡的書店。
不過你要想模仿這件事就不容易了,首先……
人家得喜歡你,對你這家店有好感。
有個笑話是這樣講,全台灣2300萬人每個人給我一元,那我就發財了。
先不談怎麼給,就算一元很便宜,人家幹嘛給你啊!
你可能也想,這個書店應該是因為搬家距離近,所以才這麼多人幫忙吧!
不過想想,你想免費搬家,哪個鄰居願意免費幫你呢?就算你只是從五樓搬到二樓。
這關鍵只有兩個,對他人來說
1. 他覺得做這件事他有好處:這個比較世俗。
- 他覺得做這件事有意義,他喜歡:老K覺得這個層次就很高了。
希望大家也可以活到後面這個層次,經營自己到這個層次。
不過呢,花錢找人搬家還是最實在的囉!